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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深圳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0-06-20 07:55:17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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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面推进!深圳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06月19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6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暨试点工作培训会,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全体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及政工、审管、科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全面推进!深圳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记者获悉,今年1月最高法院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来,深圳法院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部署,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各项改革举措有机衔接、协同推进,主要试点领域业务数据态势持续向好,亮点纷呈,取得七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果。

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市中院印发了“5+1”的试点配套制度。“5+1”的“5”是五项实施细则,包括《深圳法院关于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实施细则》《深圳法院关于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实施细则》《深圳法院关于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规则实施细则》《深圳法院关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实施细则》《深圳法院关于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实施细则》;“5+1”的“1”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事上诉案件不开庭审理的工作指引》,这是深圳法院在做好上级法院“规定动作”同时的自主创新,“5+1”配套制度的印发,标志着深圳法院改革试点制度框架体系已基本搭建完成,为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清晰的操作规范。

特邀调解效果持续增强

试点启动以来,全市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增加到258家,纳入名册管理的特邀调解员增加到1305名。市中院立案庭开设多元调解云课堂,对特邀调解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技能培训;福田法院探索建立特邀调解员五级五类动态管理制度,罗湖法院设立首个以特邀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队伍管理更加规范,专业化水平持续增强,诉源治理作用进一步彰显。

司法确认程序不断优化

全面推进!深圳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中院完成首宗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审查,涉案金额超过12亿元,宝安法院细化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流程,构建“1+N”远程调解体系,前海法院建成5G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龙华法院开展“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培训”,到社区一线“送课上门”,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实现无缝衔接,程序适用率显著提升。

小额诉讼程序优势逐步显现

试点以来,全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是去年同期的3.2倍。坪山法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信息化、集约化办理,福田法院向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将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写入合同文本,提升金融案件小额诉讼适用率,小额诉讼制度优势得到进一步激活。

简易程序规则完善和裁判文书简化持续推进

试点启动以来,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7%,平均审理周期进一步压缩,案件上诉率、发改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简易程序“简出效率、简出质量”的预期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市中院制定信用卡纠纷等九类案件要素式简化裁判文书样式。盐田法院制定旅游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五类要素式裁判文书样式,裁判文书简化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系统性、科学性、适用性不断增强。

独任制适用范围有序扩大

试点推进过程中,两级法院对于适用独任制的具体案件范围做了规范,确保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探索,审判程序适用更加灵活、司法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独任制适用规则逐步成熟定型。

电子诉讼功能有力彰显

疫情防控期间,电子诉讼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全市法院共在线立案12.6万件,在线庭审12970次,市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实施意见》,上线运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线上承诺暨电子送达系统,龙华法院探索对在线庭审进行“微规范”,明确在线审理案件正负面清单,细化在线示证方式,前海法院与腾讯公司、微众银行共建“至信(金融)云审”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办理金融案件。深圳智慧法院建设的最新成果与互联网司法审理规则实现深度融合,电子诉讼探索空间不断拓展,在线诉讼模式得到进一步深化和普及。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万国营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今年年初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在市中院统筹下,全市法院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开局势头良好。他要求,下一步,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加快推进步伐,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改革责任意识,勇于践行使命担当

要深化改革认识、层层压实责任主体、主动担当作为,着眼于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大格局和长远目标,充分体现试点工作的前瞻性、建设性。

落细落实任务分工,稳妥有序扎实推进

要进一步做好再分工、再部署,倒排工作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套衔接,在授权范围内,大胆微创新,不断寻求突破,做好改革的深加工。

激发活力提速增效,强化评估问效和宣传推广

要通过办案效果检验、完善评估督察机制、抓好改革宣传和经验总结转化等方式,形成深圳品牌,为最高法院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提供有益经验。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通报了前阶段全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改革试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并就今年下半年改革试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深圳金融法庭庭长、市中院研究室(司改办)主任袁银平就深圳法院制定的六项改革试点配套制度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试点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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