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深圳市危房重建规划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住宅类危房可按标准进行重建
深圳商报2020年3月15日讯 3月1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深圳市危房重建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规定》明确,“危房”是指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列入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鉴定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为整体拆除的房屋。
针对住宅类危房,《规定》提出,此类危房应按原占地面积、原分栋分户产权面积和原风格进行重建,建筑层高可按现行设计标准进行优化设计。单元式住宅重建时可随主体建筑同时申请加装电梯,加装电梯应按照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为改善居住条件,经批准可以增加架空公共空间、公共通道和公共停车位等核增面积。公共停车位数量不得突破《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增加的停车位归危房所在宗地全体业主共同使用。
(记者 江南鸾)
本文网址:http://shenzhanco.com/news/3073.html
声明:本站原创/投稿文章所有权归乐活深圳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乐活深圳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删除处理。
网友评价
来自湖北省汉川市的热心网友评价:
前排占座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的热心网友评价:
马克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的热心网友评价:
占个座,楼主好
来自湖南省醴陵市的热心网友评价:
看看
来自山西省忻州市的热心网友评价:
支持下
2022-02-03
2020-08-24
2020-08-23
2020-08-23
2020-08-23